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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沙河校区为教工办理部分人事业务的通知(试运行)

[发表时间]:2014-12-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两校区办学以及部分学院整体入驻沙河校区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各学院及教职工办理人事业务,自2014年12月16日起,人事处每周二全天在沙河校区1号学院楼301室为教工办理部分人事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1.教工在职及职称证明;

2.一般格式的教工收入证明(银行有特殊格式要求、需现场盖章的仍需到学院南路校区办理);

3.新教工填写、提交干部履历表及人事信息等;

4.需要人事处负责人签字的出国文件证明、短期出国审批表等;

5.接收需向人事处提交的各种报表、文件等;

二、为不影响学院南路校区人事业务正常办公,公章仍留在学院南路校区。因此沙河校区目前只能经办已根据模板提前打印好并已盖章的在职证明、一般格式的收入证明,处负责人签字、接收各种报表等业务,临时需紧急盖章的还需到学院南路校区办理,敬请大家谅解。

三、当天学院南路校区人事处各科室正常办公,包括人事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等业务均不受此影响。

四、温馨提示:为节省各位老师的宝贵时间,建议大家提前在人事处网站查阅或电话咨询相关业务的办理程序及需个人准备的材料,避免因手续不全等导致徒劳往返。

五、办公地点及人员

办公地点:沙河校区1号学院楼301室“人事处”工位;

办公人员:一名人事处负责人及一名工作人员;

办公时间:每周二全天(下午截止到17点校车发车时间前)

业务咨询:人事科62288302(在职证明等)

工资科62288303(收入证明等)

人事处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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