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人事处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3-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沙河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美[2015]7002号)及《中央财经大学支持教师出国进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4]239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专业:加拿大相关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4-12个月

(二)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资助内容

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一)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须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

(三)对于来自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方式,亦可通过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中国公民的申请。

四、选派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上报,学校审核通过提交留学基金委”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征求所在单位同意意见后提出申请,学校原则上不作资金支持。

(二)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申请人提前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合格证明。在征求所在单位同意意见后,于2015年3月25日-3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同时,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七份):

(1)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见附件)

(2)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中、加专家推荐信各一封(英文);语言水平证明;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请申请人务必于2015年4月1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及单位同意推荐意见书(包括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外语水平等,不超过300字,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或部门公章)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14房间)。

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提前做好申报工作,并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飞宇 联系电话:62288314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第一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次确定及确认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