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人事处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 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第二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6-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沙河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中央财经大学支持教师出国进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4]23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人选的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二)本年度出国项目分两批申报。接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根据《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今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9月1日—9月10日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调整为2016年3月20日(与第一批保持一致)。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来校工作满两年,且距上次海外研修回国满两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评估优良,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6.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要求,“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1.申请人须提交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在正式申请前须获得并提交外方邀请信,并须在邀请信中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3.申报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三)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条件,要求外语水平应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6月16日-6月30日,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教学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在研课题提出赴国外研修的目标任务和研修内容,自愿申请,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出国进修申报表》。(“申报表”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6月30日-7月3日,单位推荐。各单位、部门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和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梯队建设需要,对申请人及其研修内容进行评议,明确其出国研修(培训)的目的和回国后承担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考察审核推选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在编教师数量的10%。

(三)7月3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推荐人选“申报表”、正式邀请函、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在研课题相关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14室)。

(四)7月4日-7月9日,师资科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7月10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前,研究审定人选并公示入选名单。

(六)9月1日—9月7日,入选第二批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教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准备上报材料。受理机构统一选择“中央财经大学”。

9月7日(星期一)下午四点前,第一批次入选者务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师资科。详细清单见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Chuguo/adcc7b861e94407c8471f9f2db4483e3.shtml

(七)师资科整理上报材料并提交基金委。录取完毕后,基金委将录取文件及录取材料发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材料发至选派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20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留学基金委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a8b0ccc120e24fd4836dba0c8320f553.shtml

联系人:李飞宇 联系电话:62288314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导师工作量有关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度“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