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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4年度教师、科研系列和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4-06-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分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04年6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04年度教师、科研系列和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人才强校”战略为指导,以学科队伍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方针,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在评审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教职员参与学校学科队伍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促进我校队伍素质的提高,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严谨笃学、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师资和管理人员队伍。

二、评审范围

(一)教师、科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政治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等9个学科我校具有正高职审定权,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我校具有副高职审定权。

(二)其他系列(包括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研究、工程、新闻、出版、档案、 卫生、会计和经济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中,会计、经济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参加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任职资格后,按照学校的有关申报条件参评。

三、评审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及岗位数额的批复》(教职改办[2001]9号)文件精神和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职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此次评审指标(岗位数额)确定为正高职14—17个,其中,教学、科研系列13—15个,其他系列1—2个。副高职(岗位数额)不超过35个,其中,教师、科研系列28—30个,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岗位数额)4—5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岗位数额)限制。

另外,为了加强急需发展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在此次评审中,学校特确定教师系列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文、数学、外语、体育等学科的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面向北京市公开招聘,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评审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1.申报教师、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申报教师、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申报教师、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

2.申报教育管理研究、新闻、出版、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申报图书资料、工程、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二)任职年限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均要达到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在低一级职务上的任职年限要求;按后补学历申报的人员,从取得规定学历后计算任职年限;今年任职年限计算到2004年底。

(三)教学工作要求

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科课程。申报人在任现职期间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学效果良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应达到优良。

(四)科研成果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近两年要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所报成果要与申报系列相一致;任现职以前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申报高、中级专业职务的科研成果;再次申报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要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的校样不能作为科研成果参评。

(五)德才业绩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参评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德、能、绩、勤四个方面的考核。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日常工作中表现不好、造成不良影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任现职期间教学评估不合格的,虚报教学时数或科研成果的,被认定为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的,近两年受过各种处分、犯有严重错误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及通报批评的,学校聘任中各类未聘、拒聘、辞聘、解聘的,以及各类不在岗人员,均不允许申报。

(六)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

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外语考试,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计算机水平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我校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学科的任职资格,可参加全国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或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2004年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申报外语、体育学科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工程、图书资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须参加全国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3.委托校外单位评审的新闻、出版、档案、经济、会计和卫生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按照委托校外单位的要求执行。

4.符合免试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各种有效证明,经学校职改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参评。

五、破格申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允许破格申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必须是在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期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人员(考核结果以档案记载为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或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或多次获得部委、省级奖励者;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得国家级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下同)或部委、省级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三)在完成国家或省、部委重大攻关项目中的主要专业技术设计人;

(四)在对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问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的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和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科学实验、技术推广、科技开发中,成绩特别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破格申报教师、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除满足上述破格条件外,还必须已取得博士学位。

六、个人述职及答辩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增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透明度,客观反映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进行述职答辩。

(一)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及校外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述职答辩,各学科评议组及考评组成员必须参加。欢迎学校教学、科研系列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和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并可现场提问,参评人员须当场答辩。

参评正高职及校外应聘副高职以上的人员在学科组通过后,还须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述职答辩。

(二)参评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向学科评议组或学科考评组述职。

(三)每位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校外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述职及答辩时间为20分钟,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述职时间为10分钟。可采用多媒体技术就个人的自然情况、学术背景、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代表性成果进行阐述,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四)我校无评审权、需参加北京市教委评审或委托校外其他单位代评的人员,须同时参加北京市教委或委托单位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七、专家鉴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论著二篇(部)(属于合作的要求明确本人具体完成的部分),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须聘请两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的)分别进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鉴定工作,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申报人不得参与送审鉴定工作,专家鉴定材料不得与申报人见面。

八、论文(著)摘要

由专家鉴定的代表性论著,申报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摘要。

九、有关费用问题

(一)专家鉴定费沿用以往的做法。

(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交纳一定的评审费。其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为每人200元;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为每人15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为每人50元。以上费用由申报者本人直接交到校财务处。

十、日程安排

(一)6月30日,学校下发有关文件,布置职称评审工作。

(二)7月1日,各单位到学校职称办(行政楼414室)领取《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可到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电子版),并提交申报人员名单和报考外语语种。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聘请专家鉴定及组织本单位评议推荐。

(四)8月23日,学校组织计算机、外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五)8月30日---9月1日,各单位将申报人的《申报表》、专家鉴定意见表以及申报人的专家鉴定的代表性论著原件和论著内容摘要(1500字左右)以及获奖证书、学位证书、进修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报职称办。

(六)9月2日---5日,职称办审核职称申报材料,并提交审核结果。

(七)9月6日---7日,参评正高职和校外应聘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述职并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规定)

(八)9月13日---15日,参评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向各自学科评议组、考评组述职。各系列学科评议组、考评组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规定)

(九)9月17日、20日、21日,通过学科组、考评组评审的参评正高职和校外应聘人员向校教师职务评委会答辨。校教师职务评委会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组织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规定)

(十)9月22日---26日,公示评审结果。

(十一)9月27日,向北京市教委报送材料。

(十二)学校下发任职通知。

附件1:我校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安排

附件2:我校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安排

附件1:

我校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安排

一、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

二、考试范围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A级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A级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A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B级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B级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综合与人文)B级

三、考试时间

2004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地点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地点:教学楼705教室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地点:教学楼707教室

五、外语免试条件

(一)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近三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数达到600分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近三年内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I)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大、中专院校外语教师第二外语达到其他系列外语免试条件的。

(六)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连续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2:

我校2004年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一)Word中文字处理

汉字录入(速度 15个汉字/分);常用字体、字号设置;格式设置。

要求:会建文件夹、会保存文件。

(二)Excel电子表格

输入数据;简单计算;常用格式、字体、字号设置;简单统计图。

要求:会建文件夹、会保存文件。

二、考试时间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04年8月23日下午2:00—3:00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004年8月23日下午3:30—4:30

三、考试地点

电教楼二楼信息系机房计算机教室。

四、计算机免试条件

(一)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取得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含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申报正、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取得两个模块的有效单科合格证书。

(三)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五)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已按规定参加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在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免试。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支持教师出国进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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