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暂行办法》(校发〔2004〕107号)相关规定,学校每年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发放导师特殊津贴。为有序做好2013-2014学年导师特殊津贴的统计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
各有关单位在人事处网站(http://hr.cufe.edu.cn/)下载并填写《2013-2014学年导师工作量情况统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于6月6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工资福利科(行政楼406办公室),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至cufegzfl@126.com邮箱。
二、注意事项
各相关单位填报导师工作量时,应认真统计,报送的导师应为我校研究生院、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在册的人员,退休导师、外聘导师请在表格中予以注明。如有学院老师在不同单位指导学生的情况,请相关单位沟通一致后统一在其工资发放单位的统计表中报送。
人事处
联系电话:62288303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