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大人事处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 2005 ]143号)(以下简称《博士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来我校任职,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于教学、科研岗满6个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于2014年以后入职的青年教师,学校将制定新的政策进行科研方面的资助);

2.爱校爱岗,治学严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的科研项目;

3.申报人当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1个其他项目的申报;

4.过去承担的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

5.因本基金属于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初始扶持措施,凡已经获批或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北京市相关项目的人员、已经获得北京市高校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人员、已经享受过留学人才一次性补贴或特殊任务津贴的人员不再申报本基金的资助。

二、立项原则

1.项目的研究对于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研究内容有创新性或先进性,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社会应用前景。

3.项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研究内容有独到之处,与已有成果不重复。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校组建创新性研究团队,对团队项目立项优先支持。

5.若属本人博士论文的延伸研究,须明确说明创新点、社会价值和意义。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根据2014年度本基金的预算安排,本次立项数量最多为30项,每项金额为2万元。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给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给人事处;

(3)人事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的公示;

(5)最终确定本年度人选。

五、项目中期检查、鉴定结项、成果形式、经费管理等按照《博士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

六、申报截止日期

本年度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9日 。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于6月9日前将填好的《中央财经大学“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申请评审书》(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中财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申请评审书< 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并附博士学位复印件送人事处(行政楼414房间;联系人:秦春雷、陈诚;联系电话:8314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ufe_sz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财经大学“中财 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申请评审书

2. 中央财经大学“中财 121人才工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申请评审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人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组织选拔我校博士生(后)、青年教师和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导师工作量 有关情况的通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