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出国(境)进修办法》(校发〔2015〕12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申报选拔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第一批次将集中选拔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本年度出国项目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来校工作满两年,且距上次海外研修回国满两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教学评估优良,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栏目”)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4月1日后出生)。
6.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4月1日后出生)。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要求,“访问学者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1.申请人须提交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在正式申请前须获得并提交外方邀请信,并须在邀请信中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3.申报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三)外语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条件,要求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2月24日-3月31日,个人准备。教师根据选派条件和留学基金委网站“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1079)联系准备邀请函、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等上报材料。
(二)4月1日-4月6日,网上申请。教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机构统一选择“中央财经大学”。
(三)4月7日-4月10日,单位推荐。各单位、部门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和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梯队建设需要,对申请人及其研修内容进行评议,明确其出国研修(培训)的目的和回国后承担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考察审核推选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时间统一填写2018年4月10日)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在编教师数量的10%。
(四)4月10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14室)。
(五)4月11日-4月14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六)4月14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前,研究审定人选并公示入选名单。
(七)师资科整理上报材料并提交基金委。录取完毕后,基金委将录取文件及录取材料发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材料发至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为2018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留学基金委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1075
联系人:刘潇钺 联系电话:62288314
人事处
2018年2月26日